烟台出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严禁掺假 不得免检
11月28日,烟台官方《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正式公布。华夏酒报记者梳理发现,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对烟台葡萄酒实行严格保护,严禁掺假,不得免检。同时,为确保烟台葡萄酒品质,烟台划定酿酒葡萄种植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对土壤、水质、大气等造成污染的影响葡萄酒产业发展的项目。甚至,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灌溉用水亦被禁用。
01、何为烟台葡萄酒?
华夏酒报记者注意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该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烟台葡萄酒产区,是指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确定的保护范围,与烟台市行政区域相同。
本条例所称的烟台葡萄酒,是指采用产自烟台葡萄酒产区并符合特定标准的新鲜葡萄为原料,在产区内经特定工艺发酵酿制或者蒸馏而成,并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葡萄酒。
02、烟台葡萄酒产区如何保护?
烟台市将加强对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工作的领导,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产区保护工作所需经费。
市商务部门负责烟台葡萄酒产区的保护和组织协调工作。市、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工作。
鼓励和扶持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建设、酿酒葡萄适栽品种研发等,促进烟台葡萄酒产区健康发展。
华夏酒报记者梳理发现,烟台将编制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规划。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规划包括产区的保护与发展、酿酒葡萄种植区划定、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生态保护措施、品牌保护等内容。加强对酿酒葡萄种植区的保护,保障酿酒葡萄种植区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03、多个鼓励政策引人关注
此次烟台官方出台的条例,涉及多个方面的政策鼓励。
其一,鼓励和支持酿酒葡萄种植者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土地流转方式,扩大产区内酿酒葡萄的种植规模。
其二,鼓励、引导和扶持酿酒葡萄种植者参加酿酒葡萄种植保险,市、区(市)人民政府可以给予保险费补贴。
其三,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酿酒葡萄种植者开展酿酒葡萄适栽品种选育、品种区域化研究、新品种研发等基础科研工作。
其四,鼓励和支持烟台葡萄酒生产者加大科技投入和产品研发,不断提升烟台葡萄酒品质。
其五,鼓励和支持葡萄酒庄和葡萄酒小镇建设,打造标志性的核心产区。
其六,鼓励和支持开展烟台葡萄酒休闲旅游,提高烟台葡萄酒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烟台市商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酿酒葡萄苗木繁育、酿酒葡萄栽培等技术规程,组织开展种植技能培训和指导,推进酿酒葡萄标准化种植进程,提高酿酒葡萄的品质。
04、八个禁止从种植到生产
条例出台了八个禁止行为,涉及酿酒葡萄种植区和产区生产。华夏酒报记者梳理了以下禁止的行为包括:
(一)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二)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三)使用不符合水质标准的灌溉用水;
(四)其他危害酿酒葡萄种植区的行为。
(五)使用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的葡萄做原料;
(六)违规使用添加剂;
(七)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05、烟台葡萄酒今后不得免检
条例规定,烟台酿酒葡萄种植者应当建立种植档案,记录酿酒葡萄品种、产量、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病虫害防治、采收日期等,并保存二年。
烟台葡萄酒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葡萄酒安全追溯体系,确保烟台葡萄酒品质,建立记录原料采购、加工、销售的相关纸质档案或者电子档案,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葡萄酒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值得注意的是,今后,烟台官方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烟台葡萄酒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不得免检。对产区内酿酒葡萄种植、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流通等烟台葡萄酒安全全程追溯体系的监督检查。
同时,建立烟台葡萄酒年度生产状况发布制度,发布内容包括当年烟台葡萄酒的品种、产量和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品种、采收量等相关信息。
官方将建立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双重保护机制。加大烟台葡萄酒品牌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烟台葡萄酒文化,维护烟台葡萄酒的品牌信誉。加强对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06、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申请使用
条例规定,符合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但,使用产区外的酿酒葡萄生产的葡萄酒,或者在产区外的分厂、联营厂和灌装厂生产的葡萄酒,不得使用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证明商标。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或者买卖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证明商标。不得改变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证明商标的表述方式、标识、字体、图案或者颜色。
华夏酒报记者注意到,未取得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在葡萄酒产品上使用的标识、文字,不得与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证明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导致混淆。在葡萄酒产品上不得将与烟台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证明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引人误解。
07、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立法工作意义重大
葡萄酒是烟台市的传统优势产业,也是驰名中外的特色产业。据华夏酒报记者掌握的权威资料显示,从国际来看,世界知名葡萄酒产区都及早开展了产区保护工作。1855年,法国开始进行产区立法保护,即实行AOC原产地名称管制制度。随后,意大利、西班牙、美国、澳大利亚、智利等葡萄酒产区,也都相继建立产区立法保护体系,规范和促进了当地葡萄酒产业的发展。从国内来看,各大葡萄酒产区相继开展产区立法保护工作。2012年,辽宁桓仁产区和宁夏贺兰山东麓产区相继出台《桓仁满族自治县冰葡萄酒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
此前,烟台市认为,烟台葡萄酒产业发展基础良好,潜力巨大,但优质酿酒葡萄基地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和矛盾,特别是近些年因土地占用和葡萄酒生产经营领域存在的乱象,烟台葡萄酒品牌形象受到较大影响,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手段进一步保护酿酒葡萄种植区,规范从业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官方介绍,社会各界对此亦非常关注,近年来,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对促进葡萄酒产业健康发展提出不少建议、提案。
2020年7月2日,烟台官方《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2020年10月28日经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11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烟台官方人士接受华夏酒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开展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立法工作,对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